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杨玉龙
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和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力保障。全市法院将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全面履职、实干担当,有力推进主动创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一是坚决扛牢维护稳定政治责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审判责任。全市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坚持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把安全稳定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压舱石,牢牢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统筹做好涉法涉诉重点领域、重点案件风险预防和应对处置,切实提高风险防控和化解能力。
二是坚决筑牢服务发展法治根基。聚焦保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犯罪,坚决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常治长效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杀人、抢劫、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安宁。聚焦护稳定,妥善化解涉民生纠纷。紧盯婚姻家庭、劳动就业、医疗、教育、住房、邻里纠纷等涉民生案件,关注孤寡老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和外卖、快递、网约车等新就业群体,加大涉民生案件审执力度,依法公正办好百姓身边案。聚焦促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落实府院联动机制,优质高效审执金融纠纷案件,以高质效审判执行支撑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三是坚决守牢安全稳定司法防线。坚持源头防控,开展矛盾风险大排查。常态化梳理风险隐患,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摸底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心中有数。坚持多元共治,开展民事纠纷大调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解纷。坚持作风提升,开展涉诉信访大化解。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长效推进“铸忠诚警魂”,深化巩固“院长接访月”活动成果,强化释法析理、判后答疑,努力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