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山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董红
祁连山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西北地区极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也是西北地区重要的生物种质资源库和野生动物迁徙的重要廊道。近年来,祁连山林区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全省法院“七院建设”“四强要求”“三大目标”总体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环资审判工作职能,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新机制,做实做深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坚守底线 依法严格审理环境资源案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司法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面对复杂的环境资源保护形势,祁连山林区法院始终当好严惩犯罪的“裁判者”,以最严法治理念,贯彻落实环资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模式,依法审理集中管辖区域内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为抓手,加大对涉环境资源类案件的惩治力度,依法严惩危害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犯罪行为,妥善处理各类环境资源民事纠纷,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境资源保护职责,用法律“红线”守住生态“底线”。
惩治并举 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
保护绿水青山,惩罚从来不是最终目的,更重要的是让被破坏或侵害的环境资源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与修复。在环境资源审判实践中,祁连山林区法院始终树牢“两山”发展理念,将打击环境资源犯罪、惩戒环境资源破坏与生态环境修复相结合,在充分考量地域生态环境特点、当事人经济承担能力等各方因素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生态环境修复方式,构建完善“刑事制裁+民事赔偿+生态补偿”的生态修复机制,以易科执行、补种复绿、劳务代偿等多种修复性责任承担方式,将“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落到实处,同时探索建立“生态修复+碳汇赔偿”的生态修复模式,健全森林碳汇赔偿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生态效果相统一。
积极履职 延伸职能助推诉源治理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祁连山林区法院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生态优先的工作原则,构建“党建+生态保护”的特色普法品牌,以巡回办案、法治文化广场等工作为依托,针对群众法律意识薄弱、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足等问题,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案例宣讲、法律咨询等工作,把绿色低碳、生态文明的价值理念根植群众内心深处,激发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及时向林业、农业等相关行政部门制发司法建议,从源头上遏制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问题,全面堵牢生态环境治理漏洞。此外,在环资案件办理中,祁连山林区法院通过发布“禁止令”,降低或者避免生态损害行为的发生和扩大,对生态环境进行预防性的保护。
凝聚合力 构建区域协同保护机制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不能仅凭一家之力、一地之谋,而应创新司法协作,加强协同联动,形成社会合力。在推进祁连山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进程中,祁连山林区法院积极承办祁连山国家公园司法协作联席会议暨法治论坛,推动甘青两省法院签订《甘肃青海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以“府院联动”机制为抓手,持续优化区域协同保护机制,结合涉环境资源案件的特殊性,加强与公安、检察、管护中心及各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合力推进祁连山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健全完善案件会商机制,进一步统一案件裁判标准,解决意见分歧,切实提高生态保护实效。
守正创新 打造环境资源特色审判
林区法院因改革而兴,伴改革而行,也必然要在改革中肩负应有的使命和担当。面对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祁连山林区法院紧跟司法改革脚步,持续探索、不断优化环资审判“三合一”审理模式,切实发挥出刑事审判惩治和教育功能、民事审判救济和修复功能、行政审判监督和预防功能,不断促进刑事、民事、行政有力衔接、高效协同。此外,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积极打造“全链条”化解体系,创新构建“法院+行政机关+专业评估”调解模式,推动环境资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在生态环境法治进程中,祁连山林区法院秉持“一个好的案例胜过一沓文件”的理念,围绕“林区经验”“林区特色”“林区亮点”,做好典型案例选树培育工作,及时研判、归纳、总结环资审判中具有指导性意义和可借鉴经验的各类案例,进一步向社会公众反映环境资源审判的新发展新举措新特点,同时也为环境司法实践提供更为丰富的裁判指引。
固本强基 锻造高素质法院队伍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祁连山林区法院围绕省法院“六大计划”“四个一行动”部署要求,多措并举抓好队伍建设,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常态化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不断提升队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司法作风改进年”行动,严格执行铁规禁令,推动司法作风在提升。全面加强队伍司法能力建设,围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以“请进来+走出去”“线上+线下”“理论+个案研学”等培训形式,提高整体素质能力。进一步推进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对青年干警进行特长培养、岗位练兵、轮岗交流,让青年干警在重要岗位上担当主力,推动其尽快成长成才,使法院审判事业“后继有人”、薪火相传。
“纤纤不绝林薄成,涓涓不止江河生”。祁连山林区法院将持续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