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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预防、非诉化解、诉讼高效、终端稳控

——“四位一体”拓宽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路径

来源: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万建军 发布时间: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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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万建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这为法院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来,陇南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找准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切入点,着力构建源头预防、非诉化解、诉讼高效、终端稳控的全链条闭环式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体系,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赋能增效。今年以来,陇南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0615件,同比下降6.6%,全市9个基层法院有5个法院受理案件降幅明显,法院诉讼案件高位增长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成效初步显现。

一、融入基层治理,止纠纷于未发

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根本保证。人民法院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全过程,将法院职能与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组织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院定分止争职能,共同破解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难题。如,陇南中院制度化常态化编辑《审判要情》呈送市领导,向县(区)党委通报基层法院审判运行情况,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精准参考。

要依法能动履职。司法数据是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哨兵”,诉讼案件数量的变化是社会矛盾纠纷的“晴雨表”。要深度应用司法大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对多发案件背景、特点及社会影响进行深入剖析,将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裁判转化为指导性案例、司法建议等,实现“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

要参与社会治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诉在法院,源在各方”。要前移防线、前端管理、前瞻治理,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如,陇南法院深度融入陇南民事直说“1234”工作法,将“村民说事”与“法官说法”相结合,探索出了一条“民事直说+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矛盾纠纷化解新路径,近三年累计参与排查化解矛盾隐患近2万余起。要积极创建“无诉讼村”,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

二、推进诉调对接,解纠纷于萌芽

要汇聚力量“请进来”。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人民法院要聚焦涉金融、劳动争议、民营经济、婚姻家庭等重点行业领域,推动各职能机构、社会调解组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形成协调联动、便捷高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体化、“多车道”解纷体系,实现“行内人管行业事、行业纠纷行内解”,凝聚社会资源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要发挥优势“走出去”。指导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是人民法院重要的政治责任,也是人民调解法赋予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责。既要健全完善与同级综治中心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将诉前调解矛盾纠纷有序导入综治中心调处化解,更要充分发挥法院专业优势,做实指导调解职能,指派专业法官对综治中心干部、网格员、调解员进行常态化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基层调解组织能力水平和前端化解成效,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有口碑的调解服务品牌,培养一批业务素质高、群众信得过的调解专家,形成一批成效显著、可复制、能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诉前调解上台阶上水平。

要强化宣传“广覆盖”。充分认识“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道理,切实发挥各类新媒体的宣传效用,通过巡回审判、法治讲座开辟以案说法专栏等形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纠纷解决方式宣传,让群众对矛盾纠纷的解决有基本的心理预期和判断,引导群众通过和解、调解+司法确认等非诉解纷方式高效便捷化解。

三、提高审判质效,断纠纷于诉内

服务要有温度,让司法数据“跑起来”。要持续优化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打造集约服务、一岗多能、便捷高效的规范化诉讼服务窗口,实现一窗办理、一站服务、一次办好。要充分应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将线下服务功能向线上系统集成,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12368诉讼服务等平台,形成一站式、全流程在线诉讼服务闭环,推动诉讼服务“指尖办理”。如,陇南中院研发“陇南云上共享法庭”小程序,通过扫码“上云”即可实现云上咨询、诉调对接、诉讼服务等,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全天候”司法服务。

裁判要有精度,让纠纷衍生“少起来”。坚持办案就是治理,把实质性化解贯穿案件审理始终,在每一个环节都把化解矛盾、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要严格落实阅核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议作用,运用好“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等平台,实现法院内部各环节、各审理阶段、不同审级之间的案件质量闭环管控,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做到“一个纠纷一次解决”,防止“一案结多案生”,降低“案-件比”,全面减少上诉、再审和申诉信访等“衍生案件”。

四、突出实质化解,化纠纷于终端

要抓前端,推进执源治理。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环,关系民事权利实现,关系国家法治权威,关系社会和谐稳定。要推进“1+3+5”办案模式应用,即做实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推进网办、快办、精办,实现办案理念、规范、管理、能力、质效大提升。依法加大财产保全适用力度,“以保促调”“以保促执”,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要深入推进人民法庭“立调审执”一体化,推动案件在基层一线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把基层法庭打造成老百姓家门口的法院。

要抓创稳,推进信源治理。法院不仅要做矛盾纠纷的裁判者,更要致力于做矛盾纠纷的终结者,让矛盾纠纷经过司法程序“过滤”处理,及时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要深入践行“浦江经验”,探索建立“开门接访、带案下访、上门走访、主动约访、线上问访”的全方位、立体化信访工作体系,以“就是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办好”的决心实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如,陇南中院总结提炼“5+5”信访工作机制,将“院长接访月”活动和常态化“院长接访日”制度有效衔接,促进了涉法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一批复杂疑难信访积案得到实质性化解。

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长期性工程,必须持之以恒常、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绵绵用力。陇南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做深做实“源头预防、非诉化解、诉讼高效、终端稳控”的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体系,不断丰富和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为推动“五个新陇南”建设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