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周维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对此,我们必须增强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牢牢把握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高质量发展司法需求,更好融入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平凉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落实省法院“七院建设”“四强要求”“三大目标”总体工作思路,以四个“实质化”为抓手,努力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为现代化新平凉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狠抓政治建设实质化,推动党建队建提质增效
政治建设抓得实就必须融入司法审判工作。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各项工作中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司法改革、司法审判全过程、各方面,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不断转变司法理念,坚决落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敏感案事件报告制度、分析研判制度、风险排查制度,力求做到每个案件审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狠抓院庭长监管实质化,推动审判执行提质增效
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全面推进,影响和改变着法院工作格局,我们要在考核指标“指挥棒”的指引下,聚焦考核指标的合理区间“跳起摸高”,紧盯“警示指标”补弱,紧扣“合理区间”固强,对标对表做到能动管理、自主管理、精准管理,有的放矢地推进审判执行质效争先进位。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完善和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司法权力制约监督。重点抓好院庭长“阅核制”的落实,坚决落实“四类案件”之外的案件,原则上庭领导都应当阅核,重大案件报院领导阅核要求,实现刚性监管与弹性监管相统一,有效发挥确保案件质量、统一裁判尺度、防控司法风险的机制作用。进一步细化明确院庭长、审判长、合议庭、独任法官的权责清单和履职指引,完善随机抽核、判后评查等机制,形成覆盖审判执行各领域的制度合力。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结合平凉法院实际系统谋划、综合施策,在加强审判管理、落实诉讼制度、夯实基层基础、突出品牌引领、锻造法院铁军等方面持续用力,不断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狠抓服务大局实质化,推动主动创维提质增效
主动创稳创安。助力地方化债和金融化险,用好常态化会商机制,确保不良资产清收任务圆满完成。高度重视房地产、地方债务、劳动关系等领域现实矛盾纠纷的化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做实院长接访活动,院长带头化解信访积案、难案,最大限度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推进“三抓三促”。围绕平凉“三区一城市”定位目标,主动为抓项目、促招商、兴产业提供精准法治供给,切实做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优化营商环境。抓好“解决商业纠纷”和“办理破产”两项重点任务,推动法院牵头指标持续提升。建立“招商引资马上跟进服务机制”,深化“法企党建共建”机制,特别是要落实好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司法公开和审限管理等各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寻求涉企纠纷的“最优解”,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的负面影响。
狠抓多元解纷实质化,推动诉讼服务提质增效
促公正、提效率。健全新型审判团队,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有效解决人案矛盾,最大限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充分释放综合类审判团队和简案快审团队效能,促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类案专审”。树立“调解是高质量、高效益审判”的理念,把调解、协调、和解作为案件办理的首要方法,当调则调、能调尽调,尽最大可能促成调解结案和自动履行。
抓前端、治未病。在党委政法委领导下,在矛盾纠纷化解前端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在中端加大调解协议与司法确认的对接,在后端加强诉讼受案的依法兜底,让更多的矛盾纠纷“不走”“少走”“快走”诉讼程序。统筹抓好治诉源、控执源、减信源、管案源“四融合”,加大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分流力度,推动纠纷源头化解、诉前化解。
夯基础、创品牌。坚持把弘扬“枫桥经验”和“马锡五审判方式”紧密结合,以“苹果法庭”等特色巡回法庭建设为载体创出品牌、创出亮点。定期向党委政府通报民间纠纷成讼情况,共同做好隐患排查、前端化解、综合治理工作,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