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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讲台到审判台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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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讲台到审判台

陇西县人民法院  陈忠平

“从讲台到审判台”。

这个题目在我心中已萦绕多年,至少在十年前,我初登审判台时,心中就已形成。它是我截止目前职业生涯的总体概括。

其实说来也怪,世间有些事,看似突兀,实则伏脉千里。听母亲说,我当年抓周时,先是一支笔,后是一杆秤。二十岁时,我自师范毕业,分配至乡间小学教书。三尺讲台,倏忽十载。后参加“公考”,转任法院,努力奋进,终登审判台。此间之变,外人或以为奇,而我深知,这两方台子间,实有潜流相连。

2001年秋,我初为人师,年少气盛,自以为怀揣教化天下之抱负。到得那乡村小学,校舍低矮,黑板斑驳,粉笔灰在阳光里飞舞,如细雪,亦如尘世的琐屑。第一次踏上讲台,竟有些惶恐。那不过三尺见方的水泥台子,因为无数次的擦洗,表面泛出青黑光泽。我执教鞭立于其上,教孩子们念“天地人”“你我他”。孩子们眼睛清亮如泉,澄澈得能映出人影。他们跟着念,声音参差不齐,却充满活力。我想,这大约便是希望之声罢。讲台虽小,托起的可是无数个未来!

教书日久,渐觉其中三昧。所谓“传道授业解惑”,原不止于课文讲解。有个孩子极是顽劣,常欺侮同窗,我屡教不改。某日课后,留他在教室,并不责骂,只将粉笔折为两段,予他一段,自执一段,同在黑板上演算同一算题。开始时他颇不情愿,渐渐竟沉浸其中。算毕,我指着他那半边板书:“你看,若是合作,这题目岂不解得更快更好?”他默然不语,次日却见他将自己的橡皮分与昨日所欺之同学。此事让我恍然:教育之要,不在严责,而在点拨。

如此十年,日日与童稚为伍,自己竟也沾了些天真气。然而世事迁流,终不免有所转变。忽有一日,自觉需有改变。遂参加公考被录用,别讲台而入法院。初做书记员,记录、订卷,整日与纠纷为伴、朝夕与案卷为伍,闻着卷宗纸张的气息,忽然觉得这与粉笔灰的气味竟有几分相通——都是人间事的沉淀。

在法院工作,总不能老当书记员。于是,边干边学,刻苦用功,终于通过司法考试,被任命审判员,开始坐堂问审了。

第一次坐上审判台时,手心微汗。那台子比讲台高出尺许,以硬木制成,漆色沉暗,敲之有声。手中教鞭也换作了法槌,一槌下去,声响清脆,满堂肃静。这槌不比教鞭轻巧,落下时往往决定了他人的财产、自由乃至性命,故而每次举起,都觉重如千钧。

台下之人,不再是稚子学童,而是各色当事人:有满面风霜的老农,有精明市侩的商贾,有惶恐不安的青年。他们的眼神复杂得多,不再是最初所见的那种清泉般的透亮,而是混合着焦虑、期盼、狡黠乃至绝望的深潭。面对台下各色人等,有时竟会下意识地想开口讲解法律条文,如同当年讲解课文一般。

然而当事人不是学童,他们眼中没有求知的光,只有或焦虑、或愤怒、或狡黠的神色。我要在这纷繁复杂的案情中厘清事实,适用法律,作出裁判,这比批改作业难上千百倍。

某日审理一桩土地纠纷,两兄弟为祖宅归属对簿公堂。庭上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乃至恶语相向。我听着听着,忽然想起教书时处理过两个学生争夺一本童话故事书的事。当时我取走书本,让两人各站教室一角,然后问:“你们是想继续争吵谁也看不成,还是商量个都能看的办法?”最后两人约定轮流阅读,还互相讲解其中情节。

休庭时,我将这旧事说与那兄弟二人听。他们先是一怔,继而沉默。再开庭时,语气已缓和许多。最终达成调解,祖宅归长子,但须辟出一间予弟居住;弟则让出部分宅基地予兄建房。案结后,弟弟忽然问道:“法官以前莫不是当过老师?”我讶异点头。他叹道:“听您说话,不像判案,倒像是在讲课。”

的确,我从讲台带到审判台的,不只是一种说话方式,更是一种观世之眼。在孩子们身上,我相信人性本善,只需引导;在当事人身上,我依然相信纵有过犯,其心未必全恶。这不是迂阔,而是十年教化生涯赐我的信念。

然审判台终究不同于讲台。此处须以法为尺,不容情面。曾参与审理过一桩窃案,被告是我昔日学生的族弟。那青年站在被告席上,低头绞手,模样酷似当年课堂上答不出问题的学童。证据确凿,依法当判。宣判时见他泪落,我亦心恻。后特寻他来说话,告知刑期非是终点,而是自新之始。后来听说他洗心革面,学了手艺,成了自食其力之人。此事让我欣慰良久,仿佛又回到了看到学生进步时的那种喜悦。

自讲台至审判台,场所易矣,对象变矣,方式异矣,然核心未移。讲台上,授人以知,育人以德;审判台上,断人以讼,导人以行。前者塑未来之公民,后者规当下之行为。两者何其相似:都是要明辨是非,都是要导人向善,都是要在这纷扰的人世间,守住最基本的道理。

法律固能约束行为,但真正改变人心,还需教育。法槌落下可以止争,但若要根除争端,仍需教化。审判何尝不是一种特殊之教化?只是这教化往往伴着痛楚。

今执法槌时,偶尔还会恍惚见自己执教鞭的模样。时光叠影,场所更易,唯那颗望人向善之心,从未更改。审判台比讲台坚硬冷峻,但我愿通过裁判,让这坚硬中透出些许温度,冷峻中闪现一丝光明。如此,便不负那十年讲台生涯,也不负眼前法台职责。

世间的台子颇多,或高,或低,或木质柔软,或石材冷硬。但无论站于哪一方,最重要者不是台子本身,而是台上人所怀的那颗心。教鞭也罢,法槌也罢,不过都是引导的器具;学童也好,当事人也好,终究都是需要被理解的人。

每当路过学校,校园内书声琅琅,或是恰逢放学,一路上笑语喧哗,我总会驻足片刻。那声音与法庭上的争论声、辩护声迥然不同,却又异曲同工:都是在探寻这人世间的道理与秩序。

台之移,人依旧。变的只是外在形式,不变的则是内在的执着。教鞭换作法槌,教育之本质未变;学童换作当事人,引导之职责依旧。从教人识字明理到判案定分止争,说到底,都是在人心中播种善念,在世间维护公道。这世间种种岗位,说到底,都是要人秉持公心、传递正道。只是方式各异罢了,这大约就是所谓“初心”了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