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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法院“庭审观摩+出庭应诉” 助推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来源: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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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走深走实,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敦煌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将庭审观摩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紧密结合,取得了显著成效。

庭审观摩 打造“沉浸式”学法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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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法院定期组织辖区及周边县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庭审观摩活动,选取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行政诉讼案件,涵盖行政处罚、工伤认定、社保待遇支付等多个领域。通过“零距离”观摩庭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能够直观感受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深入了解行政行为在司法审查中的标准和要求。

在一起行政处罚案件的庭审观摩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现场看到了执法过程中的程序瑕疵、证据不足等问题在庭审中被逐一揭示,深刻认识到规范执法程序、强化证据意识的重要性。“以往只是在书本上学习法律法规,通过这次庭审观摩,才真正明白日常执法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处理结果,对依法行政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一位参与庭审观摩的工作人员感慨道。

今年以来,敦煌法院已组织庭审观摩活动6场次,参与观摩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达210余人次,有效增强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出声出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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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到实处,明确要求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同时,建议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机制,将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对未按规定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进行通报处理。

在出庭应诉过程中,行政机关负责人不仅要“出庭”,更要“出声”,积极参与庭审辩论,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回应行政相对人的诉求。例如,在某起行政处罚案件中,某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把手”出庭应诉,主要针对某液化气公司提出的诉讼主张及事实理由,围绕公司补充提交证据材料为何没有采信、现场执法程序是否合法等关键问题,逐一发表意见,并对被诉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更举示某地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类似生效行政判决作为补充辩论意见。同时,在庭审最后陈述环节表示,因该公司在案发后主动配合调查,调查时整改态度良好,属于初次违法,未造成不良后果,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生存发展的角度考虑,依法给予从轻处罚。该案中,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不仅是尊重司法机关,更是赢得了行政相对人的理解,打破了隔阂。通过明理释法,行政相对人能够正确认识自身的违法行为和违法后果,深刻明晰安全生产责任,增强了安全意识与社会责任感,有效发挥了行政处罚“教罚结合”的双重效果,也为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起到了良好的积极作用。

今年以来,敦煌法院一审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 100%,其中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件,有效提升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协同发力推动执法水平提升与争议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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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观摩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协同推进,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有力推动了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提升和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一方面,通过庭审观摩,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另一方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直接与行政相对人沟通交流,了解其诉求,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此外,敦煌法院还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府院联动、行政调解、行政复议等多种方式,共同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通过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成功化解行政争议2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