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七日下午十四时三十分在本院院诉服融合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再审申请人代勇与被申请人王宗虎、张立明、赵雄、秦宗荣及一审第三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隆畅河五级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