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本是双方缔结婚约时心意相合的诚意象征,然而当婚约破裂,彩礼却常常成为分离时的难题,甚至引发诉讼。近日,武山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的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通过办案法官细致的“判后答疑”与“调解促执”,双方当事人达成判后和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全部款项,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回顾
婚约破裂,彩礼返还起纠纷
2023年7月,原告肖某与被告田某经人介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为促成婚约,肖某为田某购买了“五金”首饰一套及手机一台。订婚时,肖某给付田某及其父亲彩礼现金13万余元。之后,双方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开始共同生活,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未生育子女。共同生活期间,肖某与田某因琐事产生矛盾后分居。此后,双方就彩礼返还问题进行沟通,却始终未能达成一致,肖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田某及其父亲返还相应彩礼及财物。
裁判过程
调解未果,依法作出判决
受理案件后,本着婚姻家事纠纷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认真听取双方的陈述及意见,从事理、情理、法理多角度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但双方矛盾争议较大,双方都有过错,对彩礼返还数额意见不一致,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庭遂依法进行审理并及时作出了判决。判决后,田某及其父亲不服判决表示要上诉。
判后调解
答疑解惑,温情化解矛盾
为彻底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特别安排判后“答疑+调解”环节,耐心阐明判决依据,积极引导双方理性沟通。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双方的相识过程、交往情况、矛盾形成和风俗习惯等多方面考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大程度地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通过温情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田某及其父亲当场返还原告肖某彩礼现金10万元,并放弃上诉,该起婚约财产矛盾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案结并非终点,事了方能圆满。婚约财产纠纷往往涉及两个家庭的和谐安定,若处理不当将会激化矛盾,造成恶劣的影响。武山县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调解、判后释法答疑工作贯穿始终,促进案结事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