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二五年三月四日十四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四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再审申请人王立舜因与上申请人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西分公司,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张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