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办得好不好,群众满不满意?以往,执行工作评价多依赖法院内部考核和信访投诉,反馈相对滞后、方式较为被动。如今,甘肃矿区人民法院将评判权真正交到当事人手中。近日,矿区法院正式出台《执行案件当事人评价反馈工作办法(试行)》,通过全流程、闭环式评价监督机制,让群众成为司法执行质效的“监督员”和“评判员”。

从“节点抽查”到“全程覆盖”,评价监督不留死角
此次机制改革,彻底打破以往执行评价“事后笼统打分、环节覆盖不全”的短板。办法适用首次执行、恢复执行、交叉执行、财产保全执行等全部执行实施类案件,将被执行人变更追加、执行措施适用、财产查控处置、案款核算发放、文书送达、案件结案等关键环节全部纳入评价范围,全面落实“一案一评、一案一表、节点可评、全程留痕、备案留查”工作模式。同时,法院构建精细化四维评价体系,从执法规范、办案质效、服务作风、廉洁纪律四个维度,全方位检视执行工作全貌。当事人可结合真实办案体验,按照四级满意度梯度自主评价,并如实填写个人诉求、意见建议。案件结案前,执行团队会主动引导当事人独立、客观、公正完成评价,所有评价材料随案归档、长期留存,为司法监督、案件复盘、质效提升提供真实可查的第一手资料。
差评不“悬空”,闭环整改动真碰硬
群众打分不是形式,整改落实才是关键。为确保评价结果落地见效,矿区法院成立专项工作专班,由分管院领导牵头,执行局统筹推进,全面负责评价信息归集、差评核查、整改督办、结果运用等工作。建立“按月归集、动态管控、整改销号”的闭环整改机制。对核查属实的有效差评,实行当日登记、当日交办、限期整改。承办团队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问题核查、整改优化、群众沟通释明,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工作专班逐案复核整改成效,对问题彻底化解、当事人认可满意的予以销号;对整改流于形式、群众仍有异议的,督促二次整改、从严跟踪督办。针对“基本满意”案件,纳入重点关注台账,督促干警自查短板、优化服务。同时,对恶意评价、诬告陷害干警的情况单独建档甄别、不纳入考核,既保障群众监督权,也维护执行干警依法履职的合法权益。
考评硬挂钩,以群众口碑倒逼质效升级
为杜绝评价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矿区法院强化结果刚性运用,将当事人评价结果与干警年度绩效考核、团队综合考评、评优评先、岗位调整、职级晋升直接挂钩。对群众满意度高、无有效差评、办案口碑优良的团队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优先推荐;对差评集中、整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及时约谈提醒、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工作专班每月深度研判评价数据,梳理执行办案短板、司法服务弱项,靶向优化执行流程、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形成 “以评促改、以改提优、以优提质” 的良性循环。
执行工作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也是群众感知司法温度、检验司法公信力的最直接窗口。此次当事人评价反馈机制的落地,是矿区法院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教育司法实践的成果转化,也是矿区法院深化执行规范化建设、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甘肃矿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完善配套工作举措,始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用好群众“打分表”、做实司法“提质卷”,持续规范执行行为、优化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行案件中都能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