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行政审判提质增效目标,抓实诉前化解、府院联动、实质解纷等重点任务,是全省法院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司法担当服务法治甘肃建设的重要抓手。行政争议诉前化解与民事先行调解的区别在哪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背景下,如何精准借力用好综治中心、行政复议机关等行政争议化解力量?行政案件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高的原因是什么?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堵点在哪里?带着统筹推进全省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考与谋划,4月29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莉深入省法院行政庭开展专项调研,与大家座谈交流、把脉问题症结、会商研究攻坚举措。

“建议联合省委政法委,从省级层面出台相关制度文件,以充分调动属地化解行政争议的积极性”“建议将诉前化解纳入法官绩效考核体系,调动办案积极性,激发内生动力”“因考核需要,很多基层法院行政审判法官既办理行政案件,也办理民事案件,很难做到‘专精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质效,建议适当提高行政案件考核权重”“建议在诉前化解环节畅通法院与综治中心对接渠道,提升协同效能”“建议将固定案件事实、诉讼请求等工作前移至诉前化解阶段,减少‘程序空转’”“当前府院联动、综治中心运用等机制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建议各级法院将诉前化解与协调化解作为重点任务推进”“建议省法院会同中基层法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定期发布典型案例,供全省法院学习借鉴”……行政庭干警结合办案实践,畅谈体会、直指问题、建言献策。

“行政审判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行政机关,要在监督依法行政、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上作出应有贡献,更好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听取大家发言后,何莉就进一步做实做强行政审判职能提出明确要求。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优势,发挥府院联动机制效能,推动解决仅仅依靠法院解决不了、解决不好的矛盾问题,特别是重大敏感、涉众类行政争议,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凝聚各方合力,推动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要加大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力度,进一步研究、总结适宜诉前化解的案件类型范围,结合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及综治中心、行政复议机关、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等纠纷化解能力的实际,因案分流、因案委托、精准匹配,确保行政争议在最合适的法治轨道上,以最合适的方式有效化解。要加大诉前、起诉后的败诉风险提示告知,尤其要善于运用类案典型案例加强释明引导,尽快制定出台相关评估机制,引导行政机关和当事人理性选择解纷方式。要加强类案的分析研判,及时出台办案指引、发布典型案例、制发司法建议、加强联合培训,更好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以标准化示范性诉讼,做实批量化调解。要强化条线指导,尤其要压紧压实中级法院审判质效属地责任、对下条线指导监督责任、府院联动主体责任,最大限度提升一、二审案件质效。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实干实绩实效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满意度,坚决杜绝“反管理”情况发生。
省法院副院长席小鸿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