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3年6月,王某在微信群找工作时,被上线加为好友并表示可帮其联系一份好差事。在微信里,上线告知王某需携带其提供的VOIP设备到指定酒店开房住宿,并将该设备接通电源与网线连接起来插入酒店座机,待设备调试成功后,上线即能远程利用该酒店座机拨打诈骗电话。作为报酬,上线每天给予王某300元工资。2023年7月,王某按照上线指示从云南省来到甘肃省A市、B市及C县等地宾馆和酒店,搭建并调试VOIP设备,帮助上线拨打诈骗电话。其中,上线通过VOIP设备利用C县某酒店座机拨打诈骗电话137个,利用C县某宾馆座机拨打诈骗电话299个。经公安机关侦查,通过王某搭建VOIP设备拨打出去的电话中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起,致受害人张某被诈骗资金人民币24万余元。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明知他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仍为他人拨打诈骗电话提供帮助,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王某系从犯,应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其有认罪认罚、坦白等量刑情节,遂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中,诈骗分子使用了一种名叫VOIP的设备,这种设备可以让境外号码伪装成国内正常电话号码,让受害人防不胜防。所谓VOIP设备其实就是一种虚拟拨号设备,利用固定电话线路接入电话网络,可以远程控制异地座机拨打电话、发送短信实施诈骗行为,来电显示为该座机号码。这种设备不仅能达到人机分离、隐藏位置、逃避打击的目的,同时也更易取得被害人信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