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辞世取款难 人民法庭解烦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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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辞世取款难 人民法庭解烦忧


来源:宕昌县法院 作者:沙湾法庭 赵艳霞(沙湾法庭)
发布时间:2024/12/27 17:30:11 阅读次数:

编者按

人民法庭作为法院的“神经末梢”,贴近基层、融入一线,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甘肃法院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切入点,坚持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惠民,认真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让我们来看沙湾法庭如何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我想起诉信用社,你们看一下都需要什么材料?”11月4日,赵某某来到沙湾法庭求助。

法庭干警通过谈话了解到,2018年赵某某父亲意外离世,母亲瘫痪,全家享受低保。其祖父于2020年去世,其母亲于2024年1月去世,现在家里只有赵某和两个弟弟,还有80岁的祖母。赵某某父亲去世后在信用社还留有9万余元存款,信用社工作人员告知其按照规定要公证后才能支取,现在由于没能办理公证一直没有办法支取,赵某某多次寻找其他方式解决无果,遂来到沙湾法庭寻求帮助。

面对赵某的困难,法庭干警承诺和信用社沟通,争取诉前化解,赵某同意了法庭的意见。之后法庭干警和信用社的工作人员查阅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了账户限额提高到了5万元,但是赵某某提取的金额是9万余元,超过了5万元的限额,按照相关规定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需经公证。公证的具体内容是什么,需要进一步明确。随后,法庭干警和信用社工作人员又查阅了储蓄管理有关规定,明确了公证的具体内容。经法庭干警多次沟通协调,赵某某和沙湾信用社最终达成取款协议。至此,赵某某的实际问题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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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赵某某及其祖母,还有信用社工作人员来到法庭,要求确认双方达成的协议。因赵某某的两个弟弟均在外地无法现场申请确认,经协商同意,法庭干警组建微信群,通过视频方式线上进行了身份和协议内容的确认。12月20日,赵某某顺利向沙湾信用社提交了书面材料,和其家人共同提取了存款,并注销了账户。

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真情。法庭工作不仅仅是审判案件,更是要贴近群众、了解群众,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甘肃法院以“如我在诉”的理念,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提升法庭的服务水平,增强群众对人民法庭的信心和满意度,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让群众在每一次交流中,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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