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甘肃高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再审申请人武威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武威市凉州区松峰木制品加工厂、徐志强、姚军伟、吴红龙、吕元彪、李祥元,一审被告武威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渔樵山庄项目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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