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再审申请人甘肃中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甘肃中福物资有限公司及一审被告高炜、赵文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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