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纷繁的判案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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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纷繁的判案中学习


来源: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赵金荣
发布时间:2024/7/1 13:04:38 阅读次数:

近日,读学者鸿飞扬写王阳明知行合一的书,有一段颇耐人寻味。

王阳明(公元 1472 年—1529 年),是我国明代著名的 思想家、军事家、哲学家。王阳明的学生陆九川在《传习 录》里记载,有一属官,因久听先生之学后,说:“此学甚 好,只是簿书讼狱繁难,不得为学。”先生闻之,曰:“我 何尝教尔离了簿书讼狱,悬空去讲学?尔既有官司之事, 便从官司的事上为学,才是真格物。如问一词讼,不可因 其应对无状起个怒心;不可因他言语圆转生个喜心;不可 恶其嘱托,加意治之;不可因其请求,屈意从之;不可因 自己事务繁冗,随意苟且断之;不可因旁人谮毁罗织,随 人意思处之。...... 簿书讼狱之间,无非实学。若离了事物 为学,却是着空。”大意是,下属说先生的理论确实好,但 审判案件极其繁重,没有时间学习。王阳明说,你既然需 要断案,就从断案的事上学习,如此才是真正的格物,例 如你判案时,不能因为发怒或高兴,不能因为自己的喜恶 或人情关系而有所偏袒;不能因为自己的事务冗杂而草率 结案,也不能因为别人的诋毁陷害而迎合别人的意愿去处 理纠纷。这段话对今天案多人少的司法工作人员尤为重要, 在纷繁的案件中,在大量的纠纷中我们该如何学习、怎样学习、学习什么。

人生即是学习,分分秒秒皆学问,社会的不断进步, 法治的长足发展,法律体系的健全与完备,如果仅靠大学 里的那些知识积累,你一定没法适应实际司法工作。人生漫漫,学习会伴随着你的一生,会伴随着你不断延伸的职业使命。社会在发展,犯罪手段 也在创新,法律不会一成不变,确实一入法门深似海,终身学习的理念应伴随着我们的终 身。被动的学习是不断修订的法律法规,不断涌现的新类型案件,不学习你不但不能进步 甚至可能无法完成正常的工作;主动的学习是因为职业的责任与职业的良知,还有此心安 处是吾乡的愉悦。学习是每个人前进路上的启明灯,不仅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精神食粮, 还陶冶了情操。当你拖着一身的疲惫走在夕阳西下或者夕阳已下的道路上,可能思绪还在 纷繁的案件中缠绕,回到家吃完饭,你可以看看书,在书中你遇见了生活中见不到的东 西,放下了工作中的那些烦扰,在书中与自然相见与智者神游,在学习中让平淡的生活增 添趣味,职业使然我们做不到行万里路,但可以读万卷书,也是人生快事。人生路上,没 有什么比读书更美好的了,书就像是一剂治愈心灵的良方,总能在我们迷茫时提供指引, 给困惑中的你提供答案。经过自觉的阅读、思考和积极的行动,激发学习欲望与兴趣,你 会感到心灵的轻快与解脱,有时候在周末我也去爬山去看书写作,并非是闲来无事,而是 想在纷繁中找寻心灵的安放地。当然学习也是辛苦艰难的,在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很多 人认为没有时间去学习。记得鲁迅先生说过,时间就如同海绵里的水,挤一挤总会有。实 际上,只要你愿意,哪怕是碎片化时间,用来学习,总会积少成多。我们工作中的学习也是这个道理。

阳明先生曰:“圣人亦是‘学知’,众人亦是‘生知’。”用今天的话说:圣人也是学而知之。他说:这良知人人皆有。圣人只是保全无些障蔽,兢兢业业,亹(wei)亹翼翼,自 然不息,便也是学。只是他学的成分多,所以叫学而知之,利而行之。学习是一场修行, 这场修行是一场越狱,越的是心灵与思维执念的牢狱,在这个牢狱里我们不断地痛苦、煎 熬、自虐、放逐,尤其在处理那些任性、极端、繁杂的纠纷中,有时会令人窒息、绝望、 无奈,瞬间会产生逃离的冲动。

我们确实需要一处世外桃源来放逐自己,这世外桃源便是读书与学习,此心安处是吾 乡,那里可以放下尘劳,丢下烦恼,安享自己的快乐。

我们学思想、学理论、学知识、学技能,目的就是提高自我,为民为生,司法的终极 目标就是为民安民。阳明先生说:“明明德于天下”“修己以安百姓”,以人民为中心是审 判的本质属性,不能因为案件数量多就草率结案。阳明先生常说,人性本善容易被私欲等 外物蒙蔽,必须不偏不倚地摒除私欲,方能廓然大公,他说(断案)不可“屈意从之”“苟 且断之”“随人意思处之”。法官要克己自律、不偏不倚,坚持在纷繁中学习,在纷扰中 坚韧,在艰难中前行,努力作出公正的裁决,才是学习之道,才是学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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