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甘肃省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甘肃省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所是隶属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于2016年12月经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甘机编发[2016]122号)批准成立。甘肃省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所立足于司法实践中的矛盾化解和相关法律适用,研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研究民族传统法制文化的现代转型,全面推进民族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和法制实践,为民族地区立法、执法、司法等部门的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意见。2018年2月,经中华司法研究会批复,设立中华司法研究会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2021年9月,经中华司法研究会批复,将原“中华司法研究会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更名为中华司法研究会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作为中华司法研究会的二级机构,在甘肃省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所加挂牌子,合署办公。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文秘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文件、工作报告和领导讲话以及其它文字综合材料,负责法研所大事记的搜集、整理、撰写工作;负责法研所文电收发、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法研所的印章管理;负责法研所各类文件的印刷、清退、销毁、立卷和归档工作;负责对内、对外沟通联络工作;各类会务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
综合工作:负责各处室、各岗位工作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工作;负责法研所工作人员的考勤、年终考核工作;负责法研所公务接待;法研所办公自动化及信息网络的维护与建设;负责法研所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档案、证件、账簿的保管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法研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对法研所工作人员职务任免手续的办理和调入调出人员调转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法研所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评聘工作;负责法研所干部职工工资调整工作;负责法研所干部职工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法研所党支部的党务工作,制订学习、组织发展规划,并督促检查完成情况;负责抓好法研所党支部党员的管理教育,搞好非党积极分子及普通干部职工的学习、考核、培养、发展工作;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制订廉政建设规定,抓好法研所的党员干部自身建设;负责法研所的群团工作。
财务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及省法院核定的预算指标,负责编制法研所全年财务预算;按照批准的财务预算指标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预算资金;负责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审批工作;负责帐目处理,按期进行财务分析;负责法研所财务分析及上年度预算内(外)财务决算的审核汇编工作。
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办公场所、庭院卫生的管理,负责办公场所及庭院的规划、美化、绿化工作;负责办公用品及卫生清洁用品的购买、保管、发放等工作;负责法研所办公、科研、通讯设备管理和话务工作;负责法研所车辆的管理,搞好安全教育;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负责办公场所及庭院内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
(二)科研处
中华司法研究会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负责专业委员会有关论坛、研讨会等各类会议活动的策划、组织与接待;负责专业委员会各理事单位间及对外联络协调等;负责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文字材料、资料的整理、归档及印章管理;负责专业委员会年会的选题、召开等;负责专项调研、促进成果转化等;负责优秀论文及典型案例的征集;负责专家人才库的建立与人员联络等;
科研管理工作:负责科研课题的选题、立项、申报、分配、考核、评审、结项,及制定科研发展规划等;负责组织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科研课题;负责指导各研究室科研项目的调研,定期开展各项学术活动等;负责监督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科研质量的评估、科研档案的统计、管理、科研成果的转化;负责兼职研究员的选聘等。
(三)编辑部
编辑工作:负责《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研究》、《丝绸之路出土法律文献研究》,及其他学术出版物的材料收集、写作、编审校对、装帧设计、出版印刷、寄送分发等;负责与稿件作者的联络、稿费发放等;
图书信息资料及宣传工作:负责文献信息资源建设;负责专业委员会和法研所网站和微信平台的日常管理、维护、信息发布和更新工作。负责图书资料室的内部管理、维护等工作,包含:纸质图书资料的整理、管理、归档等工作,电子图书资料及数据文献的管理工作。
中国法院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陈列馆工作:负责中国法院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陈列馆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及文物征集工作。负责对民族法律文献以及陈列馆收藏资料的挖掘、收集、整理、研究。
(四)民族政策与法律法规研究室
主要工作:民族自治地方宪法实施研究;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自治立法研究;民族区域自治法在民族地区实施研究;民族区域自治法解释类文件研究;民族地区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相关问题研究;民族地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权利研究;提高研究人员的科研能力,逐步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素质较高的研究队伍,形成良好的科学研究氛围;密切跟踪国内外民族理论与政策法规发展动态,搜集整理相关信息,提供信息参考;加强与教育机构、科研机构、其他各类民族研究机构的业务联系和学术交流。
(五)当代民族法制研究室
主要工作:民族地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民族地区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研究;民族地区扶贫脱贫相关法律问题研究;民族地区法制宣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跨境民族社会治理、区域安全、纠纷化解机制、司法合作研究;提高研究人员的科研能力,逐步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素质较高的研究队伍,形成良好的科学研究氛围;密切跟踪国内外当代民族法制发展动态,搜集整理相关信息,提供信息参考;加强与教育机构、科研机构、其他各类民族研究机构的业务联系和学术交流。
(六)传统民族法文化研究室
主要工作:民族法治文化与司法实践研究;中华优秀民族传统法律文化的转型和传承研究;民族习惯研究;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研究;民族法律文献的挖掘、收集、整理、研究;提高研究人员的科研能力,逐步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素质较高的研究队伍,形成良好的科学研究氛围;密切跟踪国内传统民族法文化发展动态,搜集整理相关信息,提供信息参考;加强与教育机构、科研机构、其他各类民族研究机构的业务联系和学术交流。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9张表均在本部门决算表中,详见附件1。上述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93.4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6.15万元,增长10.62%,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同时发放2021年、2022年奖励性补贴及人员工资标准调整等情况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有大幅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611.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1.6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5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73万元,占70.29%;项目支出165.55万元,占29.7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93.4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76.15万元,增长10.62%。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同时发放2021年、2022年奖励性补贴及人员工资标准调整等情况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有大幅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7.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4万元,增长4.06%。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同时发放2021年、2022年奖励性补贴及人员工资标准调整等情况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有大幅增长。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9.40万元,支出决算为48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年中追加了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80万元,支出决算为2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由财政按人头数全额拨款,但本单位人员组成结构中职级较低者占多数,故该部分资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41万元,支出决算为1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由财政按人头数全额拨款,但本单位人员组成结构中职级较低者占多数,故该部分资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36万元,支出决算为2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由财政按人头数全额拨款,但本单位人员组成结构中职级较低者占多数,故该部分资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1.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5.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65万元,增长60.1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22年补发2021年过渡期奖励性补贴等。公用经费35.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8万元,下降11.7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单位采取居家办公工作制度,故各类公用经费均小幅下降。公用经费用括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和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8万元,下降11.7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单位正常运行时间低于上年运行时间,故运行方面经费使用低于上年决算数。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控制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工作计划较上年有变化,故有培训费产生。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7.31万元,支出决算为7.1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本单位三公经费中仅涉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且受疫情影响,本单位在疫情期间实行居家办公及弹性工作制度,公务车辆运行时长较上年年底预算情况有大幅缩减。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万元,下降41.1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单位在疫情期间实行居家办公及弹性工作制度,公务车辆运行时长较上年决算数有大幅缩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和预算数均为0.0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经济业务,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经济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7.00万元,支出决算为6.9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单位实行居家办公及弹性工作制度,公务车辆运行时长较上年年底预算情况有大幅缩减。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4万元,下降43.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单位实行居家办公及弹性工作制度,公务车辆运行时长较上年决算数有大幅缩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和预算数均为0.0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购车安排,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购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7.00万元,支出决算为6.9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单位在疫情期间实行居家办公及弹性工作制度,公务车辆运行时长较上年年底预算情况有大幅缩减。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4万元,下降43.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单位在疫情期间实行居家办公及弹性工作制度,公务车辆运行时长较上年决算数有大幅缩减。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31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财政要求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开展研讨会等产生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0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经综合评价与分析,2022年甘肃省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所整体支出绩效得分为89.57分,绩效等级为“良好”(1)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谋划推进,全面强基固本。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提高政治“三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参加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学深弄懂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年共组织开展各项学习活动36次。深入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活动,全面加强支部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支部联结共建4次,组织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举办专题党课、辅导讲座、学习培训12次,在甘肃法院党建网刊登信息简报8篇,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发展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4人,完成13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收到各界感谢锦旗2面,支部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敦煌文化、南梁精神、乡村振兴等强化课题研究。积极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出台《实施方案》,发放宣传手册,制作宣传展板,编印简报20期,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和公益讲座。全力完成中华司法研究会相关工作,积极承办由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华司法研究会主办的“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研讨会”,完成《马锡五审判方式研讨会优秀论文集》。(3)坚持以科研为重点,点面结合,统筹抓好各项工作。申报立项国家民委、省法院、省民委和市州研究课题6项,组织发布法研所2022年度20项科研课题,国家法官学院的2项课题研究顺利通过中期检查,承担的省法院、省民委及各地相关课题加紧攻关。丰富拓展交流协作,组织召开法研所科研工作会。全力打造平台载体,设计建设陈列馆“法韵甘肃展厅”,开展陈列馆主题开放日法治宣传活动,拍摄《法研所文化建设宣传片》,创作《巾帼相约 健康同行》微视频,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全年累计发布信息725篇,阅览量达到25000次,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宣传平台效用大力彰显。(4)坚持不懈抓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上、省法院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相关精神,常态化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厚植干部职工清正廉洁的思想文化根基。驰而不息严纪律,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全所全年“零违纪”。严管厚爱强队伍,突出实战实效实用,累计选派13名干部前往省政法委、省法院借调锻炼,5名干部下沉社区抗击疫情,经受大战大考。探索“党建+工会”模式,组织干部体检,开展文体活动,关心慰问生病职工,切实提升队伍战斗力。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陈列馆运行维护费及业务费、全省法院业务费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陈列馆运行维护费及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66.1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9.72万元,执行数为67.22万元,完成预算的61.2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我单位充分发挥中华司法研究会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和中国法院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陈列馆法治文化传承、研究和宣传阵地作用,组织开展陈列馆维修改造,设计建设“法韵甘肃展厅”,开展陈列馆开放日和法治宣传改活动,以陈列馆为重点拍摄《法研所文化建设宣传片》,创作《巾帼相约 健康同行》微视频,据统计,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全年累计发布信息725篇,阅览量达到25000次,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宣传平台效用大力彰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陈列馆参观人数增长率未达到目标值。2021年陈列馆参观人数为3048人,2022年受疫情影响,为减少人群聚集,陈列馆仅开放171天,参观人数为1218人,参观人数增长率为-60%。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单位将积极开展陈列馆开放日,加大陈列馆宣传力度,充分发挥陈列馆的法治文化传承、研究和宣传阵地作用。
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1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4.62万元,执行数为64.04万元,完成预算的51.3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我单位申报立项国家民委课题《法治视野下增进中华民族共同性若干重大法律问题研究》,组织召开法研所2021年度课题中期检查评议会和“国家法官学院2021年度研究课题评审会暨法研所2021年度课题结项会”,对开展课题评审,4项课题均顺利结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由于出版刊物及陈列馆运行维护费尾款未支付,导致预算执行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单位将加强预算执行事前规划,提高用款计划编报的准确性,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尾款,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部门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3。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甘肃省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所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2022年度甘肃省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3:甘肃省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所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