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印发通知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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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印发通知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作风


来源:省法院督察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3/4/29 17:35:27 阅读次数:

日前,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省法院督察室印发通知,对“五一”、端午重要节点期间纪律作风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全省各级法院党组要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总体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纠治“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向干警早发信号、早打招呼、早提要求,特别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要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以及纪律作风大转变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坚决摒弃讲排场、搞攀比等不正之风,营造廉洁勤俭过节的浓厚氛围。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干警要严格遵守党规党纪以及“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把“节点”作为“考点”,严禁在网络上发表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有损法院干警形象的不当言论,严禁利用节日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或利用微信红包、网购邮寄、电子货币等方式变相收礼,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下级单位车辆,严禁以各种形式滥发津贴补贴,严禁在回乡省亲、外出旅游或在本地期间以朋友聚会为名接受下级单位、律师、案件当事人和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或娱乐活动,严禁公款旅游或利用出差之机借道旅游,严禁超标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要以近年来本地区、本系统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把稳思想之舵,筑牢廉洁防线,自觉维护法院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法院纪检监察、督察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督职责,增强政治敏锐性,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通过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充分运用智能审务督察系统等开展节前节后督察检查,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禁而不绝、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从快从重、决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党组监管不力的责任,切实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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