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思维,近日,陇西县法院以公开开庭为契机,组织县住建局、巩昌镇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0余人旁听了汪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的庭审,将庭审现场变为法治教育的“实践课堂”。
庭审中,合议庭严谨有序的掌握整个庭审节奏,围绕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环节展开审理,法庭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等开展举证、质证、认证和辩论,有力的指控了汪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的犯罪事实,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和辩护意见。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在法庭教育环节深入浅出地以案释法,向旁听者们讲解了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告人因一时冲动或双方矛盾纠纷触犯法律,不仅面临刑事处罚,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可谓“一拳代价百万”,当庭进行了普法宣传。旁听人员全程认真观摩,“零距离”感受司法程序的严谨性和法律权威性。政协委员代表表示:“通过沉浸式的体验庭审过程,既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程序的规范性,又深刻认识到了基层矛盾化解中法治思维的重要性”。
此次活动将“普法课堂”搬进庭审法庭,是陇西县法院延伸审判职能、促进司法透明、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下一步,陇西县法院将持续强化司法公开,常态化开展普法大讲堂活动,将案件庭审与法治教育紧密结合,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筑牢法治教育根基,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