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庄浪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此举为庄浪县法院“预执行”机制的创新措施,既划清了“拒执违法、违法必担责”的法治红线,又为被执行人留足了主动履行的空间,推动“骨头案”以执行和解方式成功执结。

基本案情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双方虽达成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多次违约失信、变更工资账户,以此逃避执行。庄浪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刑事后果,及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的法律程序。这份“红头预警”让被执行人深受震撼。次日,被执行人携带现金来到法院,言语满是焦虑与恳切:“法官,我将变更银行账户转移走的钱补交到法院,保证以后不再变更工资账户,能不能不把我移送公安?”执行法官紧抓契机,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做执行和解工作,同时严肃向被执行人重申“承诺必须履行,失信必受处罚”。随后,法院向被执行人就职的公司发出《禁止变更工资账户通知书》,该公司也作出了不再变更账户的承诺。在法院工作人员见证下,被执行人当场缴纳部分款项,申请执行人表示放弃追究被执行人拒执责任,双方重新签订和解协议,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
对于法院已生效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履行却故意拒不履行,达到情节严重即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